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博士(后)特别支持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6-08浏览次数:1117

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博士(后)特别支持计划”旨在结合研究院的发展需求,瞄准国家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在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储能材料、应急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,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的领军人才。


1.支持对象与重点方向

本批次重点支持研究院在站、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,以及符合条件的在读博士研究生。

本批次重点支持汽车与新能源、先进材料、高端装备、电子信息、生态环境等技术领域,和空天科技、集成电路、生命健康、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、深地深海等前沿科技领域。


2.支持方式

本计划类型分为A类、B类和C类,以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形式予以资助,支持额度5-20万元。


A类入选者完成博士后进站及项目结题验收后可再次申报B类或C类,上年度入选B类和C类资助的不重复支持。


3.申报条件

1、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。

2、申请人基本条件:

A类:海内外知名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,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。

B类: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
C类:研究院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具备优异的组织管理能力、科研能力和创新发展潜力。

3、申请人年龄应为办理博士后进站时不超过35岁。

4、在读博士研究生、拟进站博士后人员应承诺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且资助期内项目相关成果归属研究院。

5、在读博士生应完成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、拟进站博士后应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,并获得博士导师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。


4.申报资料:

1、博士(后)特别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;

2、博士(后)特别支持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;

3、申请人当前身份证明材料:在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;拟进站人员提供博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;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博士生开题报告证明;

4、申请人博士导师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;

5、项目相关科研成果佐证材料。

6、在读博士生、拟进站博士后提供项目申报承诺书;

7、有意向另行申请重庆市博士-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的在读博士生,提供《博士-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》。


5.申报程序

博士(后)特别支持计划按照“自主申报—立项评审—公示及发文—签订任务书”的程序进行选拔。

1、自主申报

申请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,纸质资料一式2份,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申报截止时间:2023630

2、立项评审

科技管理部对申请人进行初审,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,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。

3、公示及发文

科技管理部组织拟资助项目报院务会审议并公示发文。

4、签订任务书

入选者签订项目任务书,纳入研究院科研项目统一管理。

6.其他要求

1、各研究中心应充分认识青年科技人才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认真指导青年人才项目研究工作,切实为青年人才提供学术指导、科研团队及条件保障。

2、项目申请人应确保项目申报内容真实、准确,若发现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报及获选资格,并暂停申报资格一年。

3、入选后应在重庆研究院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
4、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,请妥善做好脱密处理。

5、有意向办理博士后进站或咨询博士后政策的,请及时联系研究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咨询。

7.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廖老师,19923103280

联系邮箱:hitcqkjglb@126.com

通讯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协同创新区联合产业孵化基地4号楼哈工大重庆研究院科技管理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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